Saturday, December 3, 2011

堕胎之争

当今最有争议的话题之一,堕胎辩论坑对胎儿的母亲的权利的权利。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最常见的“亲选择”和“亲生活。”这两种观点取决于法律和道德的考虑。另一种常见的观点是一种较为务实的观点混合,其中指出,堕胎应是除特别要禁止案件。

“亲选择”的倡导者强调妇女有权选择是否及何时终止怀孕。在他们看来,一个女人应该有她自己的身体的绝对控制,并推而广之,在对胎儿在她的生存。 “亲生命”的阵营认为,生命始于受孕和任何怀孕后的胚胎形成终止等于谋杀。

有一个重要的法律基础和激烈的辩论,尤其是在美国。罗伊诉韦德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973年最高法院裁决,今天仍有现实意义。 7-2法院推翻所有投票国家法律禁止堕胎。法官认为这些法律侵犯了妇女的宪法权利的隐私权。从那时起,道德辩论已经采取的政治意义。

存在,除了明确的“亲选择”,“亲生命”的立场等观点。例如,一些亲选的支持者认为,流产之后不再是孕中期道德上允许的。同样,一些亲堕胎者允许在极端情况下,如强奸或乱伦,堕胎。大约百分之二的怀孕发生在这些条件。

堕胎辩论引入了一个更大,最重要的问题:当政府必须干预公民的个人生活,当一定要避免这样做?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